本文是学习GB-T 6313-2018 尖头千分尺.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尖头千分尺(不包括电子数显尖头千分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
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分度值为0.01 mm、0.001 mm、0.002 mm、0.005
mm,测微头量程为25 mm, 测量范
围上限至100 mm 的尖头千分尺(不包括电子数显尖头千分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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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163—2008 几何量测量器具术语 基本术语
GB/T 17164—2008 几何量测量器具术语 产品术语
GB/T 18779.1—2002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工件与测量设备的测量检验
第1部分:按
规范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规则
GB/T 24634—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GPS 测量设备通用概念和要求
GB/T 17163—2008、GB/T 17164—2008 和 GB/T 24634—20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尖头千分尺 pointed-contact micrometer with conical
tips
利用螺旋副原理,对尺架上两锥形球测量面或两锥形平测量面间分隔的距离进行读数的外尺寸测
量器具。
注:改写GB/T 17164—2008,定义2.3.7。
尖头千分尺的型式见图1所示,图示仅供图解说明,不表示详细结构。
GB/T 63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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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测砧;
2——测量面;
3——测微螺杆;
4——锁紧装置;
6——微分筒;
8——尺架;
图 1 尖头干分尺
4.2.1 尖头千分尺的量程宜为25 mm。
4.2.2 尖头千分尺测微螺杆的螺距宜为0.5 mm 或1 mm。
4.2.3 尖头千分尺应附有调整零位的工具,测量范围应为0 mm~25 mm,25 mm~50
mm,50 mm~
75 mm,75 mm~100 mm。
尖头千分尺及其校对量杆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锈蚀、碰伤、划痕、裂纹等缺陷。
5.2.1 尺架应选择钢、可锻铸铁或其他类似性能的材料制造。
5.2.2
测微螺杆和测砧应选择合金工具钢、不锈钢或其他类似性能的材料制造;测量面宜镶硬质合金
或其他耐磨材料。
5.3.1 尺架应具有足够的刚性,当尺架沿测微螺杆的轴线方向作用10 N
的力时,其变形量不应大于 表1的规定。
5.3.2 尺架上应安装有隔热装置。
GB/T 6313—2018
表 1 示值最大允许误差和尺架受10 N 力时的变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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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测微螺杆测量端的锥角、测量端球面或平面直径以及测微螺杆和测砧圆柱部分直径见表2。
表 2
测量端锥角、测量端球面或平面直径和测微螺杆和测砧圆柱部分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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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测微螺杆和螺母之间在全量程范围内应充分啮合,配合良好,不应出现卡滞和明显的轴向窜动。
轴向窜动值宜不大于0.01 mm。
5.5.2
测微螺杆伸出尺架的光滑圆柱部分与轴套之间的配合应良好,不应出现明显的径向摆动。径向
摆动值宜不大于0.01 mm。
尖头千分尺锁紧装置应有效地锁紧测微螺杆。锁紧前、后,两测量面间的距离变化不应大于2
μm。
尖头千分尺应具有测力装置。通过测力装置移动测微螺杆,并作用到测微螺杆测量面与平面接触
的测量力应在3 N~6N 之间。测量力变化不应大于2 N。
合金工具钢测量面的硬度不应小于740 HV (或61.8 HRC);
不锈钢测量面的硬度不应小于
5.9.1 微分筒上应有50个或100个等间隔标尺分度,标尺间距不应小于0.8 mm,
标尺标记的宽度应在 0.08 mm~0.20 mm 之间。
5.9.2
微分筒圆锥面的斜角宜在7°~20°之间,微分筒圆锥面棱边至固定套管表面的距离不应大
于0.4 mm。
5.9.3
固定套管上的标尺标记与微分筒上的标尺标记应清晰,其宽度差不应大于0.03
mm。
5.9.4
尖头千分尺对零位时,微分筒圆锥面的端面棱边至固定套管标尺标记的距离,允许压线不大于
0.05 mm,离线不大于0.10 mm。
GB/T 6313—2018
尖头千分尺的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
5.11.1 测量范围下限大于或等于25 mm
的尖头千分尺应提供校对量杆,校对量杆的尺寸偏差不应大
于表3的规定。
表 3 校对量杆的尺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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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校对量杆测量面硬度不应小于740 HV (或61.8 HRC)。
5.11.3 校对量杆应有隔热装置。
将尺架测砧一端固定,用杠杆千分表接触另一测量面,在尺架测微螺杆一端沿测微螺杆轴线作用
100N
的力,然后分别观察在施力和未施力条件下杠杆千分表的读数,将两次读数差值按10
N 力的比
例换算,求出尺架的变形量。
对于未镶硬质合金或其他耐磨材料的测量面,可在该测量面上或距测量面1 mm
的部位处检验。
对于镶了硬质合金或其他耐磨材料的测量面,其硬度可不做检验。
一般情况下用手感检验相互作用,手感不得有明显的轴向窜动和径向摆动;如有异议时,可按下述
方法检验。
轴向窜动采用杠杆指示表或其他测量器具检验,检验时将杠杆指示表与测微螺杆测量面接触,在沿
测微螺杆轴向分别往返施加3 N~5N
的力,杠杆指示表示值的变化即为测微螺杆的轴向窜动量。
径向摆动采用杠杆指示表或其他测量器具检验,检验时将杠杆指示表接触于距尺架端面10
mm 处 测微螺杆上,在沿杠杆指示表测量方向往返施加2 N~3N
的力,杠杆指示表示值的变化即为测微螺杆
的径向摆动量。径向摆动的检查应在两个测微螺杆相互垂直的两个径向进行。
将尖头千分尺紧固在夹具上,在两测量面间放入尺寸系列为:5.12 mm、10.24
mm、15.36 mm、 21.5 mm和25 mm 或尺寸系列为:2.5 mm、5.1 mm、7.7
mm、10.3 mm、12.9 mm、15 mm、17.6 mm、 20.2 mm、22.8 mm 和25 mm
的2级量块(或四等量块)进行检验。读取尖头千分尺指示值与各量块尺
寸的差值,以测量得到的最大正误差和最大负误差的绝对值之和作为尖头千分尺的示值误差,该值不得
GB/T 6313—2018
大于表1的规定。对不同测量范围的尖头千分尺,需采用适合于各种测量范围的专用量块。
尖头千分尺的合格或不合格判定应遵循 GB/T 18779.1—2002 的规则。
将尖头千分尺紧固在专用检具上,用杠杆指示表(或其他测量器具)测头对准测量面预压少许,并对
"零",然后锁紧测微螺杆,读取杠杆指示表的示值变化值,即为测量面间距离的锁紧变化量。
a) 制造厂厂名或商标;
b) 分度值;
c) 测量范围;
d) 产品序号。
7.2 校对量杆上应标志其长度标称尺寸。
a) 制造厂厂名或商标;
b) 产品名称;
c) 测量范围;
d) 分度值。
7.4
尖头千分尺在包装前应经过防锈处理并妥善包装,不得因包装不善而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产品。
7.5
尖头千分尺经检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有本标准的标准号、
产品序号和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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